第二十章 四年前
晚上六点四十分,技术科的灯很亮。
技术员把两样东西并排放在显微镜下。左边是停车场捡到的那片贴膜,右边是远岸视觉库存的一台同型号录
音机的原装贴膜:同样的厚度,同样的黑色包边,边缘裁切的圆角弧度相同,残留的胶层成分一致。
“这个型号的贴膜,”技术员说,“只有 REC 系列的这款便携录音机在用。远岸视觉一共进了六台,REC‑12
是其中一台。”
“能证明是 REC‑12 吗?”
“不能。能证明的是,贴膜来自同型号录音机,而且是新撕下来的,胶面还没有氧化。”
“撕下来多久?”
“从氧化程度看,几天以内。”
“也就是说,有人在那个车位里,刚刚拆开一台新录音机的屏幕膜。”陆沉说。
“REC‑12 借出去六天了,”林知夏说,“借的人可能一直没有用,直到昨晚才撕膜。这是推测。”
技术员递来另一份报告:顾曼面部残留物的初步成分。“含强酸性组分的工业除锈剂,RS‑7 一类。品牌和批
次,还在比对。”
“一般人不会有这个东西。”
“对。工业仓库、船舶、旧码头,都会用。”
林知夏盯着“旧码头”三个字。顾曼云端笔记里有一句话,她已经读过很多遍:他害怕的是以前的事情被重
新说出来。
“以前。”她说。
陆沉看着她。“你想到什么了?”
“我想看一件事。”她拿起手机,拨通区应急管理局的值班电话,“旧货运码头,近五年的化学品相关事故记录,
有没有立案都要。”
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:“你要的,是不是四年前那起?”
十点二十分,一份盖着旧章的事故登记表传真过来。
时间:四年前三月十七日夜间。地点:旧货运码头,七号仓库。事件:化学品泄漏,一名夜班搬运工面部灼
伤。处理结论:个人操作不当,公司承担部分医疗费用,双方协商解决,不予立案。
受伤者:吴守仁,时年四十一岁。
经办人签字栏,仓储主管:季航。
林知夏没有说话,把表格放在桌上,让陆沉自己看。他看了很久。
“她知道这件事。”
“她在笔记里写的,‘他害怕的是以前的事情被重新说出来’。”林知夏说,“她要季航来码头,不是赴约,是让
他当面面对一个人。”
“吴守仁。”
“他的社保记录,在事故后半年就断了。”林知夏推过去一张打印的截图,“还有这个。”
截图是顾曼六天前发布的七秒视频:旧仓库的墙边,一个人影,脸沉在黑暗里。她把画面放大,墙角露出半
块锈蚀的铁牌,上面有一个白漆的数字:7。
“七号仓库。”陆沉说。
“昨晚 21:06 她拍的那张,”林知夏打开照片,“江面另一侧的人影,就在七号仓库那一侧。她不是在拍月亮,
她在拍这个人。”
“所以无面人⋯⋯”
“是一个真实存在的人。”
陆沉看着她,嘴角动了一下,没有笑。“你抢了我的台词。”
“我没有台词。”
“我想说的是,一个被毁了脸的人,不会想被人拍到。”
林知夏没有回应。她把事故登记表和照片收好,写下三行字:
事实:四年前三月,七号仓库发生化学品泄漏,吴守仁面部灼伤,经办人季航。事实:顾曼面部残留物为强
酸性工业除锈剂类,不唯一。待证:吴守仁现在在哪里,昨晚是否在场。
她停了一下,在最后一行后面又补了两个字:未知。